Wednesday, May 20, 2009

隔着玻璃(五)

刚到美国的第一个学期,江诚不知深浅多选了几门课,常常熬夜赶作业。再加上要考虑选方向选导师的事情,更是忙得团团转。肖媛那边也不轻松,电话里常说的是上课听不懂教授在说什么,还需要背很多极长的专业英语单词,江诚帮不上忙,只能泛泛地安慰几句。

江诚第一次去看肖媛的时候,一进屋就看见正面墙上贴着几张纸,上前仔细一看是作息表,密密麻麻的格子里每天要做的事都列得一清二楚。他开玩笑说媛媛你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呢,都快赶上高中生备战高考的架势了。不料肖媛却正色说,你知道我的,悟性不高,再不勤奋些怎么办呢。说完低了头,肩也耷拉下来。江诚所熟悉的是勤奋积极的肖媛,这是第一次见到她脆弱的样子,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便伸手揉乱了肖媛的头发,说你这家伙瞎说什么呢,心里却涌起许多怜爱,轻轻把她揽进怀里。那天晚上肖媛为他准备的地铺,终究是没有派上用场。

一年过去,到了暑假,肖媛和江诚商量,说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又听说将来毕业了前途不怎么光明,有心重新申请个热门专业,问江诚的意见。江诚看出肖媛自尊心强,本来读的是热门专业,谁知出国发现不容易找工作已经受了打击,又觉得现在跟风换专业丢了面子,所以犹疑。他倒是全力支持转学,一方面是觉得肖媛现在读的并不开心,另外私心里也希望看看能不能找到近一点的学校。

肖媛便也拿定了主意,准备起申请材料来,这次比两年前自然是驾轻就熟。他们一起挑了几所学校,其中四五个都离江诚不远。到三月份结果出来,居然有一所同城的大学给了不错的奖学金,他们都很开心。江诚再去看肖媛的时候,便请她出去吃了一顿庆功饭,还要了一瓶香槟。席间两个人憧憬着将来的生活,吃完出来手拉手微醺地穿过小镇走回住处。那天晚上江诚仿佛看见未来象广阔的芳草地一样铺开在面前,他第一次觉得幸福是如此的触手可及。

第二天晚上,江诚从厨房洗完碗出来,看见肖媛在看网上的一组婚礼照片。她发现他在看,有点不好意思地把窗口关掉了。江诚站在她椅子背后,双手扶住她的肩膀,说“我们结婚吧”。

Friday, May 15, 2009

隔着玻璃(四)

江诚是在大三快结束的时候认识肖媛的。他们在GRE班开课的第一天恰好坐在了一起。当然肖媛是早早到了特地坐在前排的,江诚则是以为自己迟到了急匆匆地赶进教室,坐在看见的第一个空位。结果老师自己迟到了十分钟,江诚还没拿到教材,就问肖媛在哪里领,接着又聊了几句天。几句就发现他们俩是同校同级不同专业。既然来上同一个GRE班,说明都打算出国,志同道合,谈得便挺投机,一直说到老师进来。

下了课已经是九点多了。他们拿了车一起骑回学校。到了一个岔路口,肖媛停下来,指指右边说,我宿舍该往那边走了。江诚答应了一声”好“,顿了一秒却不见肖媛有动作,那句”再见“便卡在喉咙里,又过了一秒,变成”我送你过去吧“,略带尴尬地挤出来。肖媛倒是很大方地微笑了一下说”好啊,多谢“,这才转上右边的路。

到了女生楼下,看见门口,路边,小花园里影影绰绰都是动作亲密的情侣,江诚更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肖媛锁好车,笑笑说”谢谢你送我回来啊,再见“,上楼去了,江诚赶紧如释重负地飞快骑回宿舍。在过道上撞上对门的小胖,诡秘地笑着说“不错呀诚哥,我一路上跟在你们后面回来的。你真行,平常没看出来嘛......”,江诚嘴里说着“去去,少瞎说”挤开他进了寝室,心里却有一丝甜淡淡泛开来。

后来他们先是一起回来,渐渐变成去也一起去。十几节课下来,有一天肖媛告诉江诚自己原来有个同班的男朋友,本来觉得他很有才气,后来发现他“不求上进”,常常睡到中午才起来,还抄自己的作业,过了一个学期就和他分手了。肖媛说完转头看江诚的表情,江诚点点头表示理解但没有作任何评论。到了暑假他们就正式成了一对。

这时候江诚忙着训练准备参加ACM编程比赛,又觉得GRE说到底还是一个词汇量的问题,便不去上课了。肖媛也承认老师常常言之无物,但总想说不定哪天就学到一些有用的技巧,因此还雷打不动地每节都去。别的时候他们常常在图书馆一起自习,把红宝书翻得发黄。江诚很快发现肖媛的自制力惊人,她开始背一本收录更多词汇的书,还把每一道作错的题都收集在一起强化训练。她可以一整天坐着不动作题背单词,而江诚却过一阵子就心烦意乱看不进去,非得到期刊阅览室去逛一圈才行。后来他们的分数倒考得一模一样,小胖说那是夫妻相。

考完了就该忙申请的事,一切步骤肖媛都了然于胸,江诚只要跟着办就是,除了写PS和推荐信头疼了一会儿,别的都很顺利。尽管两个专业排名靠前的学校不大一样,他们还是各自申请了十几所基本重合的学校。结果造化弄人,没有一个学校同时给他们俩奖学金,最后干脆都去了最好的选择,两地相隔十个小时车程。毕竟是年轻,对未来充满憧憬,七月初他们离开校园并不怎么伤感,意气风发地约定美国再见。

Thursday, May 14, 2009

隔着玻璃(三)

江诚永远也忘不了出事的那天。他七点钟高高兴兴回到家,飞快地给自己做了一顿西红柿鸡蛋汤面,端到电脑前。肖媛去外地出差两个礼拜,前一天刚走,江诚觉得分外自由。他把一大筷子面吃进嘴里,腾出手来输入账号密码,心里想着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这周就可以把Patchwerk打掉了,那些还卡在前几个boss的工会们就等着哭吧。

进了熟悉的界面,江诚又喝了一口汤,放下碗就愣住了。他看了一眼右边列出的号,又重新仔细看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眼花,然后用术士号上线,打开好友名单,给周潜发消息,“我好象被盗号了。”

“什么?没事吧?除了gold还丢了什么?”

“他们把Garanus删掉了。”

“??!!”

周潜立刻把电话打过来了。“到底怎么回事?”他的声音里透出焦灼和关切。

“我不知道,一上线就发现Garanus不见了。”

“那其它号呢?都还在?Gold和别的东西呢?”

Gold和别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呢?江诚茫然地想。“让我看看。”他打开术士的包,里面的几百gold倒还在。他又登录常年驻守Stormwind拍卖行的小号,居然钱和东西都一点没被动过。“其它什么都没拿。”

“没听说过盗号的人不要gold......会不会是敌对工会的人干的?你给GM file一个ticket,让他们帮你restore character看看。”

“好,我去试试,这不知道要多久。你帮我和工会里的人说一下,今天晚上我去不成了。”

“没问题,你别担心这个。”

江诚挂了电话,有点机械地填好了ticket,觉得呆在线上也没什么意思,就关了窗口,闷头吃完晚饭,忍不住去查注册用的email。

这是一个他不常用的email地址。Blizzard已经有一封信躺在信箱里了。等等,标题居然是——Paid Character Transfer PENDING?!发信时间是今天凌晨两点多。谁要把我转服?快,说不定还来得及cancel掉,可是又一封信来了:Character Transfer Complete!带着一种邀功的喜庆。

江诚不敢置信地重新登录,选择所有的realms。果然,自己有一个character在从来没听说过的Lightbringer服务器上。进去一看,Garanus原封不动好好的站在Ironforge城里,这是他每天见惯见熟的地方,可是今天看起来却这么陌生凄凉。

他给肖媛打电话,她接了,声音压得很低:“喂,怎么了?我马上要去开一个会。”对,西部这时候还是上班时间。

“你把我的号转服了?”江诚的声音很平静。

“什么转服?噢,你说transfer?是啊,我跟Mike说你最近游戏打得太多了,他告诉我这个办法的,说你在新环境会打得少一些。”

“你知不知道我是main tank,我一走剩下的几十个人怎么办?工会的进度怎么办?”

“嗨,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你还真当真了?一个破账号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再转回来呗。“肖媛满不在乎地说道,”你有时间多作作你的research不好吗?马上就要第六年了......”

“要转回来需要等六个月,Mike没告诉你吗?”江诚轻轻地挂了电话。

隔着玻璃(二)

晚上江诚请周潜在一家有名的中餐馆吃饭。难得这家饭馆有卖酒执照,几瓶青岛啤酒下去,两人谈兴更浓,天南地北扯了一晚上。等到饭后甜品红豆沙和帐单一起被送上桌子,周潜忽然收起笑容,干咳了一声说:“老江,我这次来出差,老婆给我下达了一个任务,就是......”

江诚看他那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已经猜到了大半,却故意摆出一副警觉的样子,把刚掏出来的钱包又塞回兜里。“干嘛?要管我借钱哪?”

“去你的!”周潜笑了,气氛也松动几分。他接着说:“就是问问你有没有再找女朋友。如果没有的话,她想问你——还愿不愿意重新和肖媛在一起?”

这最后一句倒实在大出江诚意料。他扬起眉毛,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时一个侍者走过他们的桌子,朝帐单托盘瞥了一眼。江诚赶紧重新掏出钱包,低头翻找信用卡。等他把卡放好,终于抬头直视周潜,笑了一下:“怎么可能?”周潜点点头,“我也说没可能,可黄珍她就是不死心,非要我来问一下。你知道她们俩关系一直不错——”

“我明白。先问问我愿不愿意,如果我肯的话再去问肖媛,对不对?”看到周潜露出尴尬的神色,江诚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点过于凌厉了,顿了顿,又放低声音说:“其实我不恨她,甚至有点感激她。我一点也不喜欢她了,可是有的时候我希望自己变成她”,他看了周潜一眼,自嘲地耸耸肩,“我是说性格上的某些方面,你明白吗?”

听着自己第一次把这些想法说出来,江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仿佛用掉了全身的力气,心满意足地瘫坐在暗红色绒面的靠背椅上,觉得无比轻松。

Wednesday, May 13, 2009

隔着玻璃(一)

“再来一点,好!向左边打满,可以,没事,倒,倒,停!”,江诚站在路边前前后后地指挥了一阵,车子总算停进了空位。他掏出几个硬币喂进表里。

“你们这儿太恐怖了!我们那乡下地方,从来用不着平趴的。”周潜摇着头锁了车门,绕过车头走上马路。他仔细看了江诚一眼,一掌拍在肩头:“哥们,咱们多久没见面啦?我算算——有两年多了吧?你好象瘦了嘛。”

“是啊,掉了差不多十磅,你倒是没怎么变。”江诚指了指方向,两人并肩朝系里走去。“今天你来得不巧,刚好撞上我们系承办CS Games,有好几十支队伍从各地来参加比赛,分好几个项目,我被抓了壮丁,要指挥系里的几个研究生赶紧改考卷,下午就要公布成绩。只好先让你在我们系里待一会了。”

“没问题没问题,哪里有无线网哪里就是我的家。”周潜拍拍laptop包,哈哈一笑。

到了计算机系的tea room,江诚帮周潜上了网,就坐到自己那堆卷子前面继续改起来。一边改心里一边抱怨:这些小孩,字写得这么歪歪扭扭,小心我直接给你一个零分——

“Is this your twink?”周潜的声音不大,却把江诚从狂想中拉了出来。他抬头一看,周潜大概是趁冲咖啡的时候到处乱逛,现在正站在一个用laptop的女生背后,看见自己看他还拼命招手让自己过去。这家伙,跟美眉搭讪的功夫总是这么纯熟。

江诚走过去,向女生的屏幕上看。一座石桥横跨大湖,湖边是黄色的土地,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猪的尸体。一个劲装结束的女贼坐在地上吃东西。他再往左上角瞄了一眼。19级。Lake Everstill的水面轻轻荡漾,映着太阳波光粼粼。他盯着湖水,觉得头有点疼。

沉浸在游戏中的女孩终于意识到问的是她。她转过头来,冲他们笑了一笑。“What is a twink?”

江诚认得她是三年级的中国学生,但跟自己不是一个方向的,所以没怎么说过话。他用手肘碰了周潜一下。“丢人了吧?还Is this your twink呢。”周潜一时有点发窘。

“twink就是小号的意思吗?”女孩也改用中文,有些抱歉似的再笑了一下。“这就是我的主号,我才刚开始玩没多久,还有好多东西搞不明白呢。”

周潜立刻眉飞色舞起来:“那你运气不错,有什么问题问你们江教授好了。他当年可是我们工会头号坦克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倒很爽朗,把头转向江诚:“是吗?我叫洪亭,没有女字旁的亭。以后有问题就找你啦!”

“——我很久不玩了,都不太记得了——”江诚只能苦笑。

Monday, May 11, 2009

你喜欢我什么

据说这是一个女人喜欢问的问题,又据说这是一个很笨的问题,大概是因为男人常常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战战兢兢给出来的答案却被打回去要求重想,久而久之闻之色变。

一个人选择伴侣的时候,大抵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自己有多喜欢对方,二是对方有多喜欢自己。前者关系到快乐,后者关系到稳定。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便要权衡取舍。“选一个我爱的人还是爱我的人”是一个永恒的问题。

一旦选定,自己有多喜欢对方固然自己心里明白,对方有多喜欢自己却拿不稳。而且最让人关心的是,对方喜欢自己能持续多久?如果对方不喜欢自己了,原因可能是1)自己身上让对方喜欢的特点消失了、或者2)有其他人比自己更具有这些特点。这样看来,最好的情况是对方喜欢自己的地方是独特而持久的。所谓“以色事人,色衰则爱弛”说的就是不持久的特点不可靠。何况多半还等不到色衰,只要再来一个更美的女人就可以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由此可见“喜欢你漂亮”绝对不是一个好答案。

有的时候,由于难以直接询问对方的择偶标准,人们就取近似值,用对方在自己之前还喜欢过多少个人作为依据来进行判断。为安全稳定起见,当然喜欢过的人越少越好,最好是不遇见自己就要打一辈子光棍。所以在征婚启事里面,“感情经历简单”是类似于“体健貌端”的标准优点,同时也是常见的要求。有的男性有处女情结,其实很容易理解,无非是把这个愿望表达得直率极端一点,但是他们也应该理解女性为什么对这种情结反感,那是因为处女这个特征实在最不独特也不持久,让人怎么信任以此为最高准绳的求爱者?

与此相同,有钱的人通常也不希望对方是冲着自己的钱来的。每次看到“亿万富翁公开征婚百人应征”的新闻,我就想“他指望这样找到什么样的人呢?”(答案:当然是漂亮的处女了)。美国似乎有只对富人开放的婚姻介绍所,会员都验明正身才许加入,以便让大家门当户对地排除金钱上的考虑谈恋爱,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综上所述,下次被问到的时候,就好好思考一下,选择最独特和持久的特点,保证一次过关。又及,漂亮还是不可不提的,但一定要强调它并非主要原因。关于这一点没有人比诗人叶芝(Yeats)说的更好: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
假意或者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现在知道为什么这首诗如此家喻户晓了吧?

诗的标题是When You Are Old,这里引用的是第二段,原文是:
HOW MANY LOVED YOUR MON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Sunday, May 10, 2009

三十而行(十九)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9月5日 星期三 13.2 miles

终于到了最后一天。今天一上来就是爬Jay Peak,北部的一座高峰。一路直上1600英尺,早上七点一刻我就到了山顶。这里冬天是滑雪胜地,夏天却人迹罕至。山顶是大块粗砺的岩石,没有树木。在一处稍微低洼的地方,却有一张暗灰红色的花岗石长凳,打磨得光可鉴人,上面刻着:“A place to sit, a place to be, a place to appreciate all we see.”我依言坐下,环顾四周。每个方向看过去都是被树木覆盖的起伏山峦。这里离加拿大仅十英里,想必不少是枫叶国的领土,可是看不出来。当然看不出来。这些茂密的森林服从的是自然的意志而不是人为划分的边界。在视野中人所留下的痕迹就是如细线一般的公路,以及路边小方块般的牧场田地民居。我想到住在这里的人们多半是生于斯长于斯,努力操持发展祖辈所开拓的家业,可是他们所拥有的一切从山顶看下去是那么少,更不用说我们这些营营碌碌地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了。作为一切背景的自然,却是如此亘万古犹一日,衬托得世人有如蝼蚁。翻来覆去一想,不觉感悼涕零。

心情平复之后重新出发,一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有遇到,是整个旅途中的头一次。难道真是要应幽州台的景吗?

下午三点抵达美加边境,是为Long Trail的北端终点,但离车可开到的地方还有一英里多。庞庞和阿猫已经走进来,在标志牌处等我了。这里还有一个界碑,是一个四角棱锥,边上写着两国将军的名字。一阵留影的热闹之后,我们一起沿Journey's End Trail走到停车场,开车回家。

别了,山清水秀,天高云淡的Vermont,我花了十九天的时间,由南向北走过了你的每一个纬度,却还没有领略你的美之万一。你虽然给了我一些考验,却宽厚地允许我达成自己的愿望,从此增添了自信和勇气。这样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无穷的回忆,也使你在我的心目中成为永远特殊的地方。

Friday, May 08, 2009

三十而行(十八)我言秋日胜春朝

9月4日 星期二 16.8 miles

昨天是Labor Day,今天Var开学,需要下午去注册,可我们还需要他的车,于是想了个办法,帮他买了张从Burlington凌晨出发的机票。庞庞先去送他,再回来送我。路上我想到又要一个人闷头走一天,懒虫发作,就又半真半假地说了句“要不,算了?”。庞庞不搭理我,我立刻觉得惭愧了。已经这么劳师动众的来了一趟,如果功亏一篑是实在说不过去的。

刚出发的时候有点冷,可走起路来,十分钟后就全身暖和了。想到消耗的能量,心中暗喜。爬上一座山,过了一个马鞍形的地带,就到了Tillotson Camp。有几个Ranger正在锯木头修缮这个小木屋。这时候大概十点钟,阳光灿烂,照在他们瘦削强壮的身上,他们脸上露出体力劳动所带来的愉快振奋的表情,工作得很卖力。我顿时心情大好,走路也轻快了些。

走了10迈左右,在Vt 58处和庞庞碰头,校正了一下晚上预计抵达时间,继续出发。路上唯一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块大石头叫Chet's Lookout,要从一个梯子爬上去,上面视野开阔。我站在上面,仰头一望,看见淡蓝天空上白云飘动,忽然觉得脚下虚浮,立刻撑好狼狈杆。我的平衡能力需要加强。

四五点钟的时候遇到一对couple,坐在路边倒下的树干上吃东西。我们打了招呼,我很开心的告诉他们我明天就要走完全程了,陶醉在他们那景仰的眼神中。

从Vt 242出去,又是一天。

Thursday, May 07, 2009

三十而行(十七)日沉红有影,风定绿无波

9月3日 星期一 14.4 miles

庞庞在网上查了查,据说跟腱炎需要好好休息,否则后果可能很严重,最坏情况是跟腱断裂,会听到啪的一声,象橡皮筋断了一样。所以今天还是我一个人走。

六点钟的公路上只有我们一辆车,太阳还没出来,天阴着,路边水獭筑出来的池塘上一层白雾飘荡上升。这是多么适合蒙头睡懒觉的时间啊,真恨不得临阵脱逃,然而我们已经到了trail head。庞庞无视于我痛苦的表情,愉快地帮我把背包拿出来,狼狈杆塞到我手上,砰的一声关上后箱,再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一脚油门绝尘而去,剩下我呆站片刻,无奈地朝树林中走去。(据他自己说明明是看着我走进树林才慢慢开走的,这就是罗生门的来历...)

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走,我已经完全熟悉了这种山路,再也不会象刚开始的时候那样担心有野兽,或者走错路了。路上不时见到麋鹿的粪便,一堆一堆的黑豆子,但是本尊却从来没露过面。回想一路上见过的动物,似乎只有小蛇,青蛙,橘红色的小蜥蜴,蜘蛛,以及鸟和昆虫。有些单调,但黑熊一类的猛兽还是不见也罢。至于遇到坏人,我觉得那是概率很小的事情。出发前曾经有人建议我带上一瓶mace防身,确实在离大路较远的山里我从来没有见过单身一人的女hiker,但我想很少会有坏人有这个兴致走到一天见不到几个人的山里来寻找猎物吧?我不愿意带上武器,那会破坏整个旅途悠闲的意味。

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有一次我跨过一棵倒下来的大树的时候,小腿在凸出来的树枝上重重地硌了一下,痛得钻心。揭起裤腿一看,原来正撞在一块旧伤上。原来的淤青已经发散开,作大片的黄绿色,新的皮下出血在正中心,又红又紫。不由得想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也似开了个彩帛铺“,这次倒是亲身体验了。

最后几英里的路比较有趣,先是进了魔鬼谷(Devil's Gulch),在大石头中攀爬,后来又上了长长的一段石阶,直到数得不耐烦了才到顶。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却惊喜地发现这里看下去是一个小湖,湖水在下午的太阳里一片安静的绿。这里大概是沿途所见最美丽的景色,我留恋地看了好久。

从Vt 118出来,回到旅馆。我吃了一根奶油冰棍,真幸福。

Wednesday, May 06, 2009

三十而行(十六)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9月2日 星期日 14.4 miles

早上出发,爬了半英里到山顶,看到了他们三个昨天住的campground,其实只是树林中的一小片空地而已。从这里一路下山三千英尺,一路上遇到好几条小溪和伐木的地区,最后来到一段废弃的铁路,沿着它走不多久,遇到Vt 15,从那里跨过Lamoille River。

Var和阿猫在河边的停车场等我们。这时候是中午了,强烈的阳光毫无遮拦地照下来,我们煮了些面条躲在车里吃掉。庞庞检查自己的跟腱,发现有点红肿,决定下午先不走了。那好吧,我又得一个人上路了。但愿这次轻松一些。

走进树林,顿时凉爽了许多。前方经过一个干涸的河床,有吊桥和梯子。再接下来爬了一段陡坡,到了Prospect Rock上。记得以前也有一处同名的石头,看来这个名字大概就象观景岩一样的普遍吧。从这里向西南望去,可以看见Lamoille河谷的农田和牧场。我远眺了一阵,收回目光才发现这里还有其他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安静地坐在石头边沿比较低的地方。她单薄的身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在山路上遇见的人一般都会互相打招呼,可我等了一会,她还是很出神地凝视远处。我不想惊扰她,轻轻地离开了。

走不多远,遇到一条土路。有四个老人刚好从一辆车里下来,向Prospect Rock的方向走去。也许他们和那个老太太是一起的吧。我心里替他们编着一些故事,脚下轻松地前进,翻过两座小山头。因为负重很少,比预计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到达今天的终点。

回到旅馆的时候,离天黑还有一阵。我这才算看清楚了我们住的这个小镇,Montgomery Center。这里离加拿大边境只有十几英里,人烟稀少,一条Main Street上大概只有一家杂货店,一家加油站,两三家饭馆。相比之下,我们住的Phineas Swann Inn就是镇上最有色彩的店家了,它装修得温馨古朴,主人是热情好客的两兄弟,他们还养了两条狗,总是欢乐地跑来跑去。我在Vermont发现越靠北边人少的地方,养狗的家庭就越多,也许狗真的是人类排遣寂寞和消除恐惧的良伴吧。

主人向我们推荐了一家饭馆吃晚饭,我却懒得去,便请他们帮我带点外卖,自己泡进了Jacuzzi。看着腿上的处处淤青,碰碰麻木的大脚趾,我有些同情自己的肉身,它被意志所驱使,长途跋涉,吃了不少苦头,一天下来,心里的成就感却没有它什么事。往后还有三天,它可要支持住啊。

Tuesday, May 05, 2009

三十而行(十五)仰看繁星垂四野

9月1日 星期六 11 miles

今天因为上山的公路八点才开门,破例可以吃到真正的早饭。这家旅馆的早饭作得很丰盛,器具也很精致。无奈我的胃口不佳,没能把又热又香的pancake吃完,希望主人家不会介意。

我和庞庞从Visitor's Center出发,继续向北攀登Mt Mansfield的主峰(Chin)。此山高处景点都以人脸上的部位命名,从南到北有额头,鼻子,上下唇,下巴和喉结。这里是Vermont最大的高山草甸,上面的植物生长缓慢,它们可以忍耐恶劣的气候,却不能承受鞋子的践踏,因此路的两边都拉上了绳子来提醒游客。

山上风很大,吹来团团云雾,偶尔将我们淹没又迅速散去。太阳不出来,气温很低,我们穿着厚外套还觉得冷,恨不得能有手套围巾。到了最高处,举目四望,只见云海茫茫,浪费了导游书上对附近地势的一番详细描绘。从这里开始持续下山,两英里多的路下降三千英尺,对膝盖又是一个严峻考验。沿途遇见了很多周末来爬山的人,我开始还数着人头,到过了一百的时候终于放弃了。这是我在Long Trail上见到最热闹的路段。

在山下Vt 108处与Var会合。他告诉我们阿猫在盘山公路上晕车吐了,但被带去农场看马和其它家畜又开心了。抱抱阿猫,我们背上帐篷睡袋继续前进。今晚将是最后一次在野外宿营,心情很复杂,既留恋又解脱。

过了公路就爬陡坡,而且是那种没有阶梯会打滑的上坡,中途要停下来休息都要仔细选择方便站立的地方。一连上了1500英尺,庞庞的跟腱也开始有问题了,我们走得更加小心。不久来到一个池塘,周围有一些宿营在这里的人悠闲地晒着太阳。我们在池塘出口的小桥下滤水,来了一个ranger,告诉我们这里的水质不是很好,他看见过池塘边有小孩的尿布和麋鹿的排泄物,建议我们去前方的小溪取水。呃——好吧,但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了,反正是眼不见为净。

再向前爬上一个小山头,叫Madonna Peak。这里有一个滑雪用的lift,还有一间屋子,不过似乎不是给旅行者住的。有几个teenager从屋子里跑出来,嬉笑打闹,无忧无虑。从这里沿雪道下山,起起落落,在天就要全黑时到了Whiteface Shelter。这里海拔3500英尺,算是我沿途住过最高的一处。

木屋里已经有两男一女。我们一边做饭一边和他们攀谈。他们就住在附近,对这里很熟悉,还兴致勃勃地向我们描述冬天爬山积雪没至腿根,寸步难行的境况,听得我连打了几个寒噤。

气温确实低了,连刚下肚的热汤面也抵御不了这寒意。我们的小木屋朝南,远远的看见对面的山头上亮起了一点红光。仔细分辨,应该就是Madonna Peak。那几个小孩子不知道在烧什么好吃的?

临睡前到外面去刷牙,偶然抬头一看,头顶星汉灿烂,缀满夜空,银河是璀璨的一条,使人目眩。我们呆看了一会,到寒意入骨,才又回到木屋里。

我们钻进睡袋了,那三个人却还在喝酒聊天。他们大概不想打扰我们休息,就商量着到山顶去搭帐篷。我们说没关系,他们说山顶很近,二十分钟就到,收拾了东西就走了。这里山路颇陡,刮着冷风,还要摸黑前进,他们说得却象在饭馆里换一张桌子一般简单。我知道他们是山的子民,在山里可以随心所欲优游自在,我们不过是山的客人,要规规矩矩毕恭毕敬,不然准会吃苦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