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07

三十而行(一)日暮乡关何处是

8月18日 星期六 19.7 miles

后来我查日历,发现18号这天是七月初六,恰好是我的阴历生日。我是一个喜欢用巧合来赋予事情额外意义的人,因此感到很满意。不过当时我一心想的是:今天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日子,今天的经历无疑将给整个旅途定下基调,要加油啊!

早上六点钟,空气略有些凛冽,我们全副武装斗志昂扬走出旅馆,订的出租车却迟迟不见踪影,于是启动应急计划: Hitchhike。我们站在星期六清晨的Main Street边,侧身西望,间或有一辆车经过,便殷切而又腼腆地挥动右手,作出那个只在电影中见过的搭车手势,那些车却都并不停下,匀速掠过我们身旁。我数着总共过了十辆车左右,心里不免有些惊慌:看来搭顺风车并不容易,以后的后勤工作要更麻烦了。

六点二十五,出租车终于到了。六点三十,我们站在了AT(Appalachian Trail)和2号路交界的地方。LT的南边一百英里和AT是重合的,它的起点是MA和VT交界的地方,车不能到,要从这里开始走上3.8英里才到。这段路明明是每个LT through hiker都要走的,却不记入LT的里程,让我心里很不满意,抱怨了好几次。看来庞庞说我是trophy seeker也真是没有冤枉我。

这3.8英里是比较均匀的上坡,一共升高1700英尺。很快我们就离开了公路,进入森林。清晨斜斜的阳光被树叶滤过,显得分外单薄,要过上一小会眼晴才会适应过来。一路都是平缓的上坡,我们尽量把步伐放均匀,尽管如此,还是清楚地感觉到背包的重量:满满的水、满满的食物,还有各种各样的装备,没有经验的我们无法区分它们的用处大小,只好全部带上,打算在第一次出山的时候再来决定取舍。

到了九点半,终于走到了MA和VT的交界处。Long Trail从这里正式开始。在我们休息和照相的时候,一老一少两个男子赶上了我们,和我们交谈了几句。他们是AT through hiker,从Georgia一路走来。今天由于有人接应,只带了一个小包轻装上阵。我看着他们强壮而轻松的样子,感到一阵羡慕。

接下去的路相当平坦,上下坡都不陡。我不停地把复印的导游书片断从裤兜中掏出来,把上面描写的地形和当前所见的景物一一印证来推断速度。我们一边走一边计算时间,觉得在晚上八点之前走到宿营地问题不大。由于是第一天,我们都比较谨慎,不想过早受伤影响后面的行程。我们最担心的事情是脚上磨出水泡。一旦发生,剩下的路还想坚持下来将会非常痛苦。而它又是这样似乎无足轻重的皮肉伤,如果因此而破坏了整个计划,多少会冲淡了那悲壮的气氛,把正剧变成喜剧。书上说了,hot spot就是blister的前奏,一旦感觉到就要及时处理。所以一路上我们不停的互相提醒:“有没有hot spot?”、“有没有hot spot?”,这似乎成了我们对话的主要内容。

走到离目的地两英里多的时候,我们受到了第一次考验。这里需要下山一千英尺,穿过Vt.9。下山的路非常陡峭,很不好走。书上说是只有0.6英里,山下公路上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也一直听得清清楚楚,可是因为负重而重心过高的我们在不平的石阶上绕来绕去,心里着急也没有用,硬是走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公路边。这时已经七点半了,天色开始昏暗下来。接下去还有1.6英里,上升一千英尺的上山路才到宿营地,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下麻烦了。

看看两边没有车,我们象墨西哥偷渡者一样惊恐地跑步穿过公路,又一头扎进了树林。这面山坡是朝着西的,落日最后的余晖又陪伴了我们一会儿,终于消失了。我们有且仅有一盏顶灯,赶紧拿出来用上。顶灯的作用除了照路以外,还有照亮路上的标记。LT的标志和AT一样,是每隔一段路树上刷的2乘6英寸的白色长条。我们总是先用顶灯四处扫描,找到下一个白点再前进。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宿营地不象有些修在路上,它在一条岔路进去75米的地方。我最担心的就是在黑暗中错过了标志,接下去就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

于是就频频地咀嚼导游书里短短的一段描写:...turn right to begin a steady climb with several switchbacks to a lookout with a view to the northwest. Above the lookout, pass between the upright halves of Split Rock. After crossing a woods road, ascend at an easier grade, cross another woods road, and then continue to a spur leading 250 ft to Melville Nauheim Shelter. 黑暗和走走停停的步伐让我们几乎失去了对距离的判断,我们不停讨论着:你觉得这个算woods road吗?啊这条路这么宽,那看来刚才那个不算...

本来打算一口气走到宿营地,可我们的耐心和体力到了极限还是没有看到标志,只好坐下来休息一会。坐了一会,觉得寒意渐生,才想起刚才停下来的时候应该穿上外套的。毕竟是新手,处处都会犯错。

打起精神,再往山上走去,这次没过多久就看见远处隔着树林透过来的灯光,一阵狂喜,我们终于到了!有几个先来的hiker们已经睡下了,还有两个在整理东西,我们看到的就是他们的顶灯。这时已经是九点半了,来不及用炉子做饭,我们把睡袋和垫子扔进shelter——就是一间有三面墙和屋顶的小木屋,里面有几片木板的上下铺——,钻进睡袋,吃了两块power bar,就沉沉睡去。

三十而行(〇)半江瑟瑟半江红

8月17日 星期五

今天是正式开始之前的最后一天。早上,Var开着车,把我和庞庞的背包都送到了公司,又帮着复印了好些地图和指南。一整天我不时地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的户外运动行头,心情兴奋。下午,我们去Penn Station坐去Albany的火车。陈君晓敏执意把我们送到车站,又陪我们一起等车,一副极有情义之状。其实,我知道他三分是不舍得我们去,七分是恨自己不得同往。这等任性胡闹,说走便走的事,想必十分对他胃口。我不停的说,下次我们找个地方,大家一起去。

车开了,从地下出来,发现外面居然下了一点小雨,在玻璃窗外划了一条条的斜线。火车沿着哈德逊河东岸,不紧不慢地开着,预定七点到达Albany。过了一阵,把晚饭——从公司里拿的三明治——吃了,我就呆看着夕阳西沉,映在宽宽的江水上,想着前面的行程,心绪万千。

车几乎是准点到达了Albany。出了车站一望,四周十分宽阔冷清,和我以前对它的印象相当一致。算起来那是五年前的秋天,为了看红叶北上Vermont,在Albany住过一晚。到的时候将近午夜,从中心商业区的旅馆房间里看出去,一片沉沉的黑暗,宛如死城。

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沿着2号路向东开。一路是起起伏伏的山路,暮霭四合,有一种安静的美,却又让我心情有些沉重。四十分钟后,我们到了麻省的Willamstown。适逢暑假,这个大学城十分寂寞。

我们住进了Maple Terrace Motel十分简单的一间房间,向主人要了当地出租车公司的电话。因为现在所有的行李都会被我们背在肩上,所以洗漱的过程十分简单。分别给家里打了电话之后,熄灯睡觉。闹钟定在五点半。

Thursday, September 27, 2007

三十而行(概要)

时间:2007/8/18-9/5,十九天

地点:Vermont州的Long Trail,这条路是美国第一条长距离的徒步路,建于1910-30年,南北贯穿Vermont州,从麻省边界直到加拿大边界,全长275英里,加上两端的引路(approach trail)则有280英里,折约九百华里。这条山路沿着绿色山脉(Green Mountains)的山脊修建,绝大多数时间是在林中穿行,途经Vermont几大高峰。沿途郁郁葱葱,空气清新,游人稀少。

人物:我,全程徒步(through hike);庞庞,七天半,一百余英里;Var,五天半,八十英里;怀芝,两天,三十英里。

事件:行走。大多数时间是背着睡袋炉子等物(backpack),少数时候只带水和食物(day-hike)。

原因:这大概是最难说清楚的了。为什么要爬山呢?最简洁著名的回答莫过于“Because it's there”,说这话的人,英国探险家George Leigh Mallory次年在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时候失踪,遗体到1999年才被找到。他冒生命危险攀登高峰,我很敬佩,但并不准备效仿,因此套用这个回答便既无新意也无诚意。我想我的理由大致有这样几个:

一、生命的轨迹如Bezier曲线,而可供回忆的大事就是它的控制点。回首往事的时候,那些多事之秋显得漫长而又鲜明,其他的日子则如流水一般,无始无终,弹指一挥,白驹过隙。比如我记得我二十四岁的生日爬上了Halfdome,二十五岁的则下到大峡谷底,此后几年,结婚生子,日子便过得匆匆。为了避免将来回想不起自己三十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在干些什么,我想做件大事,以资纪念。

二、人到三十,或多或少的有些惊慌。据说从这个时候(或者更早)开始,体力要走下坡路了。因此我希望找一件挑战体力的活动,验证一下身体是否能忠于我的意志。说到意志,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意志比较薄弱,因此也想自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以便“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三、刚到美国的时候,我有一个英语老师,是住在附近的退休老人,志愿来帮助国际学生提高英语水平的。我们每周见一小时的面。他风趣健谈,从来不纠正我的语法和发音,只是海阔天空的聊上一通,最大的愿望是要把我培养成一个民主党人。他退休之前是一个自己开业的律师,在Vermont的Bennington,一待就是四十年。我们交谈颇为投契,本来是一年之后课程就结束的,我们却一直每周见面,直到我生阿猫,然后上班。因为他的关系,Vermont对我来说有了特殊的意义。虽然大家都搬了家,我们已经几乎失去联系了,但这次旅行,我心中始终觉得也是一份献礼。

三十而行(序)

在我还是二十九岁的时候,开始考虑应该怎样度过自己的三十岁生日。

孔老夫子三十而立,这个概念颇为模糊,我也说不清自己是立了还是没有立,思虑再三,决定以一次远行来庆祝并纪念这个日子,姑且称为“三十而行”。

出行既罢,理当作文以记之。小詹曾曰,“时间是海,记忆是沙”,信哉。将逐日琐事感触录下,虽有流水账之嫌,毕竟是真情实感,于人可娱亲朋,于己可供追思。故有此文。